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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9 19: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6       报名截止:2021-11-22

  按照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编外用人实施办法》的通知(邢办字[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邢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重大疾病,无前科劣迹;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1年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内容主要为在所属责任区不间断巡查,发现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并上报、核查。

  2.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6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1月9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邢台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网址: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8:30至11月22日17:30.

  交费时间:2021年11月16日8:30至11月23日17:3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考生操作指南》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4.笔试准考证打印: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异地委托命题机构命题、阅卷。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登录报名系统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通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参加面试。

  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根据邢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由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邢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月执行,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11961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19494

  技术咨询电话:0319-3335558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39.00 KB)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doc (107.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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